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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為保障擴大全額退還增值稅留抵退稅行業范圍政策順利實施,方便納稅人申請辦理留抵退稅,決定將2022年7月份增值稅留抵退稅申請時間延長至7月份最后一個工作日! 特此...[+查看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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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為了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根據《稅務規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辦法》 (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1號公布,第50號、第53號修改)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等有關事項的公告》 (2022年第14號)規定, 國家稅務總局云南省稅務局對印花稅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 現將《國家稅務總局云南省稅務局全文失效廢止的印花稅規范性文件目錄》予以公布。特此公告。附件:國家稅務總局云南省稅務...[+查看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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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為了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進一步規范印花稅征收管理,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等有關事項的公告》(2022年第14號)規定,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對已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書立的應稅合同、產權轉移書據印花稅,以按季征收為主;對未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書立的應稅合同、產權轉移書據印花稅,實行按次計征。應稅營業賬簿實行按年計征。境外單位或個人在境內有代理人的,其...[+查看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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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切實保障基本民生,助力企業紓困解難,經國務院同意,現就階段性緩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醫保)單位繳費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對中小微企業實施階段性緩繳職工醫保單位繳費政策。統籌基金累計結存可支付月數大于6...[+查看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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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現將印花稅若干事項政策執行口徑公告如下:一、關于納稅人的具體情形(一)書立應稅憑證的納稅人,為對應稅憑證有直接權利義務關系的單位和個人。(二)采用委托貸款方式書立的借款合同納稅人,為受托人和借款人,不包括委托人。(三)按買賣合同或者產權轉移書據稅目繳納印花稅的拍賣成交確認書納稅人,為拍賣標的的產權人和買受人,不包括拍賣人。二、關于應稅憑證的具體情形(一)在中華...[+查看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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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現將稅法實施后有關印花稅優惠政策銜接問題公告如下:一、繼續執行本公告附件1中所列文件及相關條款規定的印花稅優惠政策。二、本公告附件2中所列文件及相關條款規定的印花稅優惠政策予以廢止。相關政策廢止后,符合印花稅法第十二條規定的免稅情形的,納稅人可依法享受相關印花稅優惠。三、本公告附件3中所列文件及相關條款規定的印花稅優惠政策予以失效。四、本公告自2022年7月1...[+查看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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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為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以下簡稱印花稅法),貫徹中辦、國辦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現就印花稅征收管理和納稅服務有關事項及優化土地增值稅優惠事項辦理方式問題公告如下:一、印花稅征收管理和納稅服務有關事項(一)納稅人應當根據書立印花稅應稅合同、產權轉移書據和營業賬簿情況,填寫《印花稅稅源明細表》(附件1),進行財產行為稅綜合申報。(二)應稅合同、產權轉移書據未列明金額,在...[+查看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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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稅務局: 為進一步做好能源電力保供工作,現就落實燃煤發電企業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對購買使用進口煤炭的燃煤發電企業,符合《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大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實施力度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4號)規定的,在...[+查看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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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各州、市人民政府: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云南省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擴圍延期實施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nb...[+查看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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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實施大規模增值稅留抵退稅的決策部署,按照《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擴大全額退還增值稅留抵稅額政策行業范圍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21號,以下稱21號公告)的規定,現將有關征管事項公告如下: 符合21號公告規定的納稅人申請退還留抵稅額,應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增值稅期末留抵...[+查看詳情]